图书馆是全校师生自主学习的重要场所。为创造一个整洁有序、文明安静、安全优美的自主学习环境,确保全校师生平等使用图书馆自习室、阅览室、书库、公共区域等自习资源,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进入图书馆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自习资源仅供本校师生自主学习使用,禁止校外人员进入使用。
二、进入图书馆者要文明排队有序进入,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
三、进入图书馆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占座,一旦离开座位必须将本人物品随身带走,否则即被视为占座行为,占座物品将被清除,并集中放至图书馆规定的地方,占座者自行领取。若有丢失损坏,图书馆不负任何责任,责任由遗留者自负。若三日内占座物品无人认领,图书馆按废弃物处理。
四、在图书馆学习者要将手机调为静音或关闭状态,接听电话不得影响他人学习;不得在室内打闹、大声喧哗以及从事任何影响他人学习的活动。
五、保持图书馆环境整洁。不得在桌椅、墙壁、门窗等处乱写乱画乱贴,不得在墙上张贴广告;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未经图书馆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挪动自习室桌椅;不得将私人桌椅、宠物、食品带入图书馆;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
六、要爱护图书馆公共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七、严禁将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性物品带入图书馆。
八、严禁在图书馆内私自拉接电源,禁止在自习室内违规使用电器。
九、非紧急情况或未经批准不得挪动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十、自觉遵守图书馆开放时间,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十一、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