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书推荐:《时间机器》  作者:赫伯特·乔治·威尔斯

作者: 时间:2025-06-30 点击数:

《时间机器》是英国作家赫伯特·乔治·威尔斯创作的中篇小说。

该作讲述时间旅行者发明了一种机器,能够在时间纬度上任意驰骋于过去和未来。当他乘着机器来到公元802701年时,展现在他面前的是一幅奇异恐陌的景象。人类分化为两个种族:爱洛伊人和莫洛克人。前一种人长得精致美丽,失去了劳动能力。后一种人则面目狰狞,终日劳动,过惯了地下潮湿阴暗的生活。他们养肥了爱洛伊人,到了晚上便四处捕食他们。可憎的莫洛克人偷走了时间旅行者的机器,经历了一番历险之后,时间机器失而复得。其间时间旅行者遇到了爱洛伊人韦娜,她在这个怪诞的世界给了他无私的爱。不幸的是韦娜在大火中死了。时间旅行者继续他的旅行,看到了几千万年之后的巨蟹、巨蝶、成海、日食等一些复古图景。他终于在生命垂危之际回到了“现在”,将旅行的经历告诉朋友。不久他踏上了第二次时间之旅,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进化论和阶级对立是威尔斯作品的两大核心主题,《时间机器》正是以这二者为内核,全部内容都围绕它们展开。

一位科学家提出一套关于四维空间和时空穿梭的理论。他认为世界并不是三维的,而是包含时间维度的一个四维空间。按照这个推论,人既然可以在三维空间里运动,也应该可以在时间的隧道中穿梭。人可以回到过去,也可以提前进入未来。时间旅行者造出一个时间机器,并乘它飞到未来的802701年。

在那里,他看到一副可怕的人类图景。未来的人类进化成为两种人:埃洛伊人(the Elois)和莫洛克人(the Morlocks)。埃洛伊人生活在地上,以瓜果为食,过着群居生活。他们身材矮小,四肢纤细,皮肤白嫩,头脑简单,每天只知游戏、玩乐。莫洛克人则终年生活在地下,只在夜晚才出来觅食诶洛伊人。他们狡猾残忍,嗜血成性。后来,黑尔耶推断出,诶洛伊人是原来的统治阶级。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科技的不断进步逐渐把人类社会推向鼎盛时期。物质的极大丰富加上长期的不劳而获、坐享其成,导致这些统治阶级的智力和身体机能逐渐退化,最后竟堕落成供莫洛克人捕食的牲畜。莫洛克人原本是工人阶级的后代。他们由于常年在地下工厂劳作,终年不见天日,于是慢慢习惯于地下环境而演化成像老鼠一样的穴居动物。食物的匮乏最终迫使他们以埃洛伊人为食物,上演了人吃人的惨剧。

时间旅行者逃离莫洛克人,继续向未来飞行,竟看到一片萧瑟景象。巨大的螃蟹般的动物和白色的蝴蝶般的动物主宰了整个世界。未来三千万年后的景象更令人触目惊心。太阳几乎要熄灭,地球停止了转动,到处是一片死寂。在血红的海岸边,只有长着长长触角的巨大物体在蠕动。时间旅行者逃离未来世界,回到现在,向朋友们讲述他的“未来之行”的故事。不久之后,他又坐上时间机器前往过去,但这次他再也没有返回。

《时间机器》始终以第一人称进行叙事,因此读者始终以接近受述者的地位存在,两者之间的心理距离始终得到弱化。值得注意的是,这其中也存在一个级次问题,即读者先听到叙述者“我”的叙述声音,接着听到时间旅行家的叙述声音,最后又听到“我”的叙述声音。这个级次的转换是借助无名叙述者“我”来实现的。“我”的第一人称叙述明显意味着时间旅行家的神奇经历他是亲耳所闻,也就是说,他当时是“在场”的,而这位“牵涉其中的叙述者”的在场,使得读者得以跟随他的叙述如同身临时间旅行家家中。从这个意义上讲,无名叙述者“我”构成读者和时间旅行家发生关系的桥梁,正是借助这位不知名的“我”,时间旅行家的叙述声音有了言说向度,读者参与意识或曰“在场”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对时间旅行家的讲述也就更有可能感同身受。同时,两位叙述者叙述过程中明显的自我意识又使作为听者的读者保持自由超然的审美心态和阅读情绪。“我”在追叙过程中对自我身份始终未透露,然而这些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和职业等)的模糊并未削弱其叙述的可信度,这些信息的不明反而造成了叙事上的“阐释空缺”,在激发读者阅读兴趣的同时给读者留下了广阔的臆想空间。

小说的描写真实,情节设计缜密,对人物心理的刻画也比较细腻。威尔斯借助“时空穿梭”这一科学假设,用讽刺和象征手法阐述他对人类进化和社会关系结构的思考。在小说中,人类关系在经历世世代代的阶级压迫与反抗之后,终于升级到人吃人的境地。所不同的是,当今养尊处优的统治阶级退化成为头脑简单、皮白肉嫩、任人宰割的动物,而生活暗无天日的工人阶级在极端的奴役之下最终沦为嗜血成性的妖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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