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览室守则

作者: 时间:2023-10-09 点击数:

图书馆阅览室是供所有入馆读者学习的场所,每位读者都拥有使用自习室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着维护阅览室公共秩序和保持环境卫生的义务,任何人不得独占自习室座位。使用自习室的读者应服从管理并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进入自习室的读者应自觉维护自习室的秩序,讲文明、讲礼貌,自习座位随来随用,一人一座,不得占座。如果自习室内的座位上没有人仅有书或其他物品,30分钟后仍没有人来,就视为空座位,其他读者有权利自由入座,图书馆也有权清理座位上的物品。

二、进入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要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乱扔纸屑、吐痰、吃零食,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请管理好个人物品,图书馆对读者遗留物品不负责保管,个人物品离开自习室时须全部带走,每晚闭馆后,自习室将进行全面清理、打扫,以保证次日正常开放。

四、对于占座的书包、图书或其他物品,图书馆值班人员有权收取,以便让其他读者利用该座位,读者可凭证取回图书馆清理的物品。

五、请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自习室使用通讯工具通话。

六、请保持室内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得将食品带入自习室

七、请爱护桌椅设备,不得随意挪动,严禁在桌椅墙壁上刻划、书写。

八、遵守开放时间,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九、阅览室开放时间:

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晚上18:20——20:20;

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30,晚上19:00——21:00。

每周五下午闭馆半天,晚上不开放,周六白天开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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